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内容太多不想看? 直接咨询更快捷>>
商标被驳回怎么申请复审?
商标被驳回怎么申请复审?商标被驳回后申请复审的步骤如下:
(1)查阅驳回通知:首先,仔细阅读商标局发出的驳回通知书,了解驳回的具体原因。通知书会详细说明不符合注册要求的具体条款。
(2)准备复审材料:根据驳回理由,准备针对性的反驳材料。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商标的设计理念说明、使用证据、类似商标共存的情况说明、相关法律依据等。确保材料充分且有针对性。
(3)提交复审申请: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可申请延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并附上准备好的反驳材料和规定格式的申请书。逾期未提出复审的,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将生效。
(4)缴纳复审费用:按照规定缴纳商标复审费用。具体费用可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的更新公告。
(5)等待复审结果: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9个月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个月)作出复审决定。复审结果可能是维持原驳回决定、全部或部分准予注册。
(6)后续行动:若复审结果仍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进一步维权。
复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复审申请书:填写规范的《商标评审申请书》,准确无误地填写申请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及商标的注册号、申请复审的明确请求和充分合理的理由陈述。这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表达诉求的重要文件,其格式与内容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复审的走向。
(2)证据材料:若商标因近似被驳回,申请人需深入细致地对比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各个方面的差异,并提供市场区分证据,如商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广告宣传策划方案、销售数据统计报表、消费者调查问卷结果及分析等。若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则要着重收集商标长期且广泛使用的证据。
(3)提交方式: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提交或邮寄提交的方式将复审申请递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网上提交需登录商标局指定的官方电子服务平台,按照系统提示逐步上传申请书、商标图样和证据材料等;邮寄提交则要将材料按照规定顺序整理装订成册,选择可靠的邮寄方式,并确保邮寄地址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