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区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鼓励企业加快自主创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兴区的若干政策意见》(临经信综〔2021〕10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临安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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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临安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的其他问题请拨打400-611-6606咨询,或窗口在线咨询。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山湖科技城科技与人才服务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区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鼓励企业加快自主创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兴区的若干政策意见》(临经信综〔2021〕10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临安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临安区依法登记注册并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项目实施的发明专利应为企业自主申请、近三年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21年6月1日起至今),申报单位应为第一专利权人,该发明专利对项目产品的核心技术起支撑作用,无权属、侵权等纠纷且未对外许可使用;
3.申报项目应当已经实现产业化,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项目研发投入达到100万元,且项目产品销售收入累计达到500万元以上;
4.申报单位要有较强的创新意识,重视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假冒专利行为;近一年无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5.优先支持一个项目依托多个发明专利的项目;
6.已获得过区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7.每家企业当年最多只能申报一项此类项目。
02 资助方式
项目实行事后一次性资助,资助额度根据项目研发投入与产出效益情况核定;项目研发投入及经济效益由第三方财务中介机构进行审定。
03 申报材料
1.《杭州市临安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请书》;
2.《承诺书》;
3.申报项目所依托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含专利权书和说明书),发明专利年费缴纳凭证复印件,其他专利权人放弃申报本项目的声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报单位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与汇算清缴报表;
5.申报单位的有效授权专利汇总表;
6.其他有关材料。
申报纸质资料一式三份经所在镇街(科技城)初审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区科技局,并提供申请书电子版。
04 受理时间
自发文日起到2024年9月16日
关于“2024年临安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的其他问题请拨打400-611-6606咨询,或窗口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