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应提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录项目变更书和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书(涉外转让,必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权利转移的,应当提交合同、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书),并在一个月内缴费100元。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后发出审批通知书,并予以公告。
权利人在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期届满前,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放弃声明。已许可或出质的,该布图设计专有权人必须征得被许可人或质权人同意。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后,予以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