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注册时,是不是有遇到这样的状况,已注册了商标的,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原来的小项不够了。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商标服务项目可以增加吗?
先举个栗子说明下,比如有家公司有个商标A,其中包含计算机090372,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程序)090373,磁性身份识别卡090529,磁盘090533,软盘090534,计算机键盘090537,文字处理机090541,条形码读出器090581,CD盘(只读存储器)090588,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090589这十个小项。可是有一天,这家公司增加了业务,想在商标上加上鼠标器套C090002,键盘罩C090003。这个时候怎么办呢,还能追加么?
NO,不可以的,当商标证下来后,再要加项,就只能重新注册了,是没有办法追加的,裕阳专业IP代理人一般都会建议注册商标的客户,一次把10个小类选定,因为10个小类是免费的,也就是说,一个商标,在10个小类中的费用与一个小类是一样的,但是超出的话,就要加钱了。
为了防止业务今后发生变化,所以一般注册商标的时候,尽量考虑全面一些,那怕一时用不到的类别,也最好加上,因为今后如果有这些业务的话,到时就可以直接用了。否则的话,就只能重新注册商标了。
所以说,注册成功的商标不可增加项的,那么删减项目呢,是否允许?
Yes,这是可以的,特别是在在一些商标纠纷中,存在一些商标协商共存的情况。其中一方为成全或满足双方的商标可以共存,可以将自己已有商标中的一些商品/服务项目进行删减。办理删减商品/服务项目手续有两条途径:一是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是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删减商标服务项目应注意的是事项:
1.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2.如果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不予核准。
3.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发给申请人《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核准通知书》或《删减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证明》。
4.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被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将发出《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5.共有商标的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核准后,《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核准通知书》或《删减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6.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相应文书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送达给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送达给该代理机构。
7.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所以,裕阳知识产权提醒大家,注册商标选择小类别时,一定要完全覆盖自己的业务,以及自己未来要做的业务,省得以后二次注册;还有就是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商标代理公司,免得出现漏选或者错选的情况。有不明之处或具体操作事项您可以咨询下专业人士400-660-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