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是一企业的立足之本,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会给企业带来可观经济效益的技术,那就更不用说了,对其的保护就更得上心了。一般地,企业在对技术进行保护时,有两种常见保护方式,即技术保密和专利申请。技术保密,顾名思义,就是对关键的技术采取保密的措施;专利申请,就是将技术作为专有技术进行申请,该过程要求技术必须进行公开。因此,这两种技术保护的方法,是无法同时进行的。
既然用两种方法进行双重保护的方法行不通,就不得不二选一,在两者中选择合适的一种。此时问题就来了,如何判断哪种才是合适的?
可以进行技术保密的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制作方法、技术方案、计算机程序。专利则包括:(1)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3)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两者适用的范围,因为所采用的描述方式不同,看上去并不相同。但实际上,技术秘密和专利技术是存在重叠的,一般情况下,一项可以进行技术保密的技术,是完全可以进行专利申请的,反之亦然。技术保密和专利申请,最大的区别在于技术是否需要公开,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这一点来进行选择,也就是说,通过识别这个技术能否保守秘密。
如果可以通过产品,看出其中所涉及到的技术,就应该通过专利申请进行保护,因为此时保密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相关的例子包括一些简单的组装而得的产品。如果无法通过最终的产品看出其中包含的技术,此时就可以考虑采用技术保密,比如说当涉及到配方和特殊加工工艺的时候。
技术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来源,保护技术就是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正如文章开头所说,技术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选对保护技术的方法,对于技术安全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
那么既然专利申请对企业来说如此重要,何时是申请的最佳时机?如何把握?
日常工作中,经常有容户来咨询何时提交专利申请是最合适的。也有些企业在产品上市销售后,甚至是产品获奖后,才想起来要申请专利。那么,到底何时提出专利申请是对企业最有利的呢?把握专利申请的时机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竞争对手的情况
做好申请前的专利分析,要充分考虑竞争对手目前的状况,如果竞争对手目前还无力研究出同样的成果,那么不必急于申请,而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待竟争对手准备研制但尚未研制出来时再申请专利。如果本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同时有多家企业或者其他主体在进行研制,那么应抢先申请专利,特别是当竞争对手多,市场需求又很强或技术容易被模仿时,企业应毫不犹豫地尽快申请专利。
2.技术构思及技术方案完善性
专利先申请原则对专利的及时申请提出了要求,但是,申请专利的时间也并不是越早越好,过早申请也会存在一些缺陷。例如在企业技术创新成果尚未成熟时过早申请专利,由于不具备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反而会影响专利权的获得;过早申请由于申请文件准备匆忙,可能影响专利申请的成功率;过早申请等于是向竞争对手过早暴露了自己的技术秘密,有可能使其在短时期内赶上甚至超过自己,使自己的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就被淘汰。
3.应用研究和周边研究的成熟度
要考虑本企业基本发明与外围研究开发成果专利申请的协调,防止单纯申请基本专利公开技术方案后让竟争对手多头开发外围专利技术,反过来限制自己。企业也应对围绕基本专利的周边技术或者对基本专利所做的改进及时申请外围专利,在基本专利外围再形成一层“技术壁垒”,使竞争对手无法攻破。否则,一旦被竞争对手所利用,申请基本发明专利的企业仍将处于被动地位。
4.最晚申请时机
为了保证专利的新颖性,一般来讲,最迟应该在产品上市销售前提交专利申请,对产品进行充分、有效的保护。产品一旦上市销售,就会成为现有技术,造成专利权的无效或者专利申请新颖性的问题。另外,对于无法通过逆向工程分析得出的产品,比如医药产品等,公众很难通过逆向过程获知其配方和制备方法,这种情况就可以在销售后合适的时机申请专利,但这种延期申请的方式可能伴随风险。
虽然我国的专利制度实行先申请为原则,但专利申请不一定越早申请越好,或是过晚申请也是不行的,例如,一般机电类产品有了结构图纸,并依现有理论判断可以实施就可申请;生产工艺类申请一般待小试、扩大试验或中间试验完成后就可以申请;复杂的机器、生产难度大的化工产品或冶金产品制出样机、样品,或小试后,认为能实施时就可申请。所以专利申请的时机需结合专利产品的特性以及类型,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来选择一个最佳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