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专利申请时产品权利要求的主要撰写方式有哪些?
答:通常可以撰写为基于系统软硬件方框组成撰写系统权利要求,基于系统框图的单元撰写组件式权利要求,基于数据处理流程撰写功能模块构架类权利要求。
例如,如果像机的镜头及其相应的图像采集数据处理程序都有改进,那么可以基于图像采集数据处理程序撰写一组方法权利要求及其对应的功能模块架构类装置权利要求,也可以撰写一组含改进的镜头(信号采集设备)及图像采集数据处理单元的主题为“像机(或图像生成系统)”的系统式权利要求,还可以请求保护一组主题名称为“信号采集设备(或镜头)”的组件式权利要求。当然,需要注意上述多组权利要求需满足单一性要求,即具备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问:对于系统式权利要求应如何撰写?
答:首先应以控制系统为请求保护的主题。为此,可以预先画出控制系统的方框图,其中,按照信号在控制系统组件间的流向过程,先整体后局部地依次列出系统的软硬件组成部分。从整体而言,一般的控制系统通常包括输入设备、控制或处理装置和输出装置等几个主要组成部分。然后再进一步列出各主要组成部分的必要子组成部分,尤其是根据控制或处理装置内部逻辑处理过程进一步列出各个子装置。其次描述出各组成部分之间的信号往来关系。
问:对于组件式权利要求应如何撰写?
答:对于控制系统的组成单元有改进的解决方案,建议就其改进的单元部分撰写组件式的权利要求。以组件作为请求保护的主题,将该组件作为一个整体画出其方框图,其中按照信号流向列出该组件必要的软硬件子组成部分,然后描述出各子组成部分之间的信号往来关系。
问:对于功能模块构架类权利要求应如何撰写?
答:首先将软件所实现的功能看成一个整体,分析其功能,找出被控数据对象,然后以数据流向为线索,找出所述整体外部实体的输入数据源和输出数据目的。从外部实体的数据输入源出发,按照系统的逻辑需要,逐步描述出一系列内部逻辑处理过程(包括信息的处理即数据变换算法、传递、存储过程),直至外部实体处理所需的数据输出。基于上述过程概括出程序处理流程的主要步骤,并依次对应上述程序处理流程步骤写出对应的各组成部分,即可撰写出功能模块构架类的权利要求。
问:在撰写产品权利要求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与传统领域的产品权利要求一样,程序相关的产品权利要求无论撰写成何种类型同样必须满足清楚、完整、以说明书为依据的要求。所谓清楚,就是产品主题、各组成要素自身、要素关系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都是清楚的。所谓完整,就是相对于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而言,独立权利要求必须从整体上反映技术方案,包含(明确记载或隐含)所有必要技术特征。以说明书为依据,究其本质而言是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与说明书所公开内容相适应。与程序相关的产品权利要求的撰写不同的是,上述清楚、完整和支持的要求是基于计算机领域技术人员的角度而言的。
问:以程序作为产品权利要求的组成要素,这种撰写方式是否被允许?
答:对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判定其权利要求是否清楚、完整和支持,不能偏离计算机领域技术人员的理解。应明确以下两点:一是程序可以作为程序相关产品权利要求的组成要素;二是在产品权利要求的撰写中允许计算机程序作为产品权利要求的组成部分,既不违背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也为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提供产品形式的专利保护带来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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