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质押融资面临的困境:
(一) 版权登记制度不完善
我国目前法律中涉及版权登记制度较多,规定不够完善、存在让人产生矛盾的地方。从本质上看,版权质押实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特殊性在于版权无法以实物呈现出来。关于权利质押,在我国《物权法》和《担保法》中规定在没有其它特别规定适用动产质权的登记方式,即以交付质押物作为公示方式。我国法律关于版权质押登记的规定涉及多部法律,立法体系混乱、冗余,容易让人产生混淆。我国在知识产权质押的“多头登记”的现象,也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版权质押融资的顺利进行。
我国版权的原始取得是自作品完成后自然取得毋须登记,但是在办理版权质押融资时是需要登记的,显然就可能存在“一物二卖”的情形。版权人有可能在质押前或者质押后转让被质押版权,目前的登记制度,并不能充分保障质押权人或者第三人的权益。
(二) 版权质押融资评估难
质押物的评估是决定融资成败的重要环节。版权质押融资在实践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在于对目标版权的评估难、难以量化其价值问题。版权的评估客体是版权的财产权,本是一种无形资产,将智力成果评价成一种财产不同于普通的动产或不动产的评估,不能直接感知。此外,版权的价值也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主观随意性比较大,难以用客观标准将其价值固定。
(三) 版权质押融资成本高
目前版权质押融资的成本较高。一方面,就企业而言,在融资过程中需要承担评估费用、办理质押登记的费用、中介费用、担保费用等,在贷款利率方面也要高于一般的贷款,这些费用加起来已经不低了。另一方面,对银行来说,往往为了降低自身风险,设置的门槛较高、授信额度较低。如此两方面因素作用下来,企业所能贷款额度本来就不高,还要交不低的成本费用和利息,打消了很大一部分企业通过这一融资方式融资的念头。
(四) 版权质押融资变现难
版权质押融资质押物变现难问题是羁绊银行积极性的重要因素。银行贷出款项主要是质押带来的优先受偿的权利,一旦企业无法按期还款,银行就需要对质押版权进行变现,优先受偿变现后的价款,这是对银行债权的保障。版权变现的劣势在于,版权作为一种抽象的财产,既没有传统不动产的易拍卖性,又没有动产的易流动性。变现难问题加大了银行开展这项业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