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时,专利申请书由于某种原因被专利局退回。退回时,相信大家都有收到一份《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对申请进行修改、补正,或者对审查员指出的缺陷陈述意见。看见没有?是指定时间内。
申请人对此必须答复,无正当理由不答复的,申请将被撤回。
在规定期限内未答复的,申请将被撤回。
所以,应该有意识到,答复期限的重要性了吧,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答复的,专利申请将作废,技术被公开,还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所以说,时间就是金钱,特别还是本来就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之上的。
以下,奉上答复期限。
发明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期限: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是4个月,以后每次是2个月。在计算期限时先加15天推定收到时间,所以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是15天加4个月,后续审查意见通知书是15天加2个月。
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期限:
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均为2个月时间。在计算期限时先加15天推定收到时间,所以审查意见通知书是15天加2个月。
看到这里,先别急着算日子,还有一个时间可别忽视掉了。
《专利法》第五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如果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届满日为周末,那么它的期限届满日是定在哪一天?
比如:在2014年7月1日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那么它的期限届满日应该是2014年11月16日,但是16日是周日,那是否延后1天,到17日周一是期限届满日呢?
顺延到第一个工作日。 而且,如果16日是工作日的周日(因节假日串休,周四、周五、周六休息,周日上班的情况),还要再顺延至周一的。 如果因节假日串休,16日是周一,而休息日是周日、周一、周二的情况,则顺延至周三。
《专利法》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