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说明书附图怎么制作一直是大部分申请专利申请人最头疼的问题了,其实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来说,没有说明书附图这一种说法的哦,因为,外观专利一定要有图片说明的啊!
为啥这么说呢,因为所有的外观专利都是成立在形状、图案、色彩以及其结合的产品创新之上才能申请专利。所以,有能够觉得图案、形状还有色彩可以准确地用语言描述出来的同学应该没有吧!
就算图案是一只小鸟,鸟还有各种各样的呈现形式呢,形状的不同角度,还有不能用文字描述的色彩,这种很难用文字准确描述的就需要借助图片或者照片的形式呈现出来。
辣么,外观专利附图有啥要求呢?
一、专利附图有哪几种形式:
1、 图片
2、 照片
注:视图即图片和照片
二、立体产品的视图
1、 六面体产品,需要准备每个面的正投影视图。
2、 平面图产品,如果只涉及一个面的,只需要提交该面的正投影视图,涉及两个面的,提交两个面的正投影视图。
3、 必要时,申请人还可以进一步提供剖视图、放大图、变化状态图及使用状态参考图等以更为清楚地表达请求保护的对象。
还有,千万要注意!准备好视图之后,提交了申请,就不能再对视图进行补充了,如果选择的视图不能充分表达请求保护的对象,可是已经改不了了的。
三、 绘制图片或拍摄照片
1、先确定需要准备哪些视图,再选择视图的表现形式(图片或照片)
注意哦,在一个申请中,不能同时出现图片和照片,也就是说,选择了图片作为视图的表现形式,那么所有的视图都应该是图片。
裕阳还是建议选择照片哦!
2、 绘制图片要求
a) 绘制图片时应当参照我国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中的有关投影关系、线条宽度以及剖切标记的规定绘制。
b) 绘制图片时应当以粗细均匀的实线表达外观设计的形状,不得以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线条表达外观设计形状。
c) 绘制图片时可以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表示细长物品的省略部分。
d) 图面上可以用指示线表示剖切位置和方向、放大部位、透明部位等,但不得有不必要的线条或标记。
e) 图片可以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工具绘制,但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件。
3、 拍摄照片要求
a) 使用直接拍摄的照片作为外观设计照片时,需注意在照片拍摄时应当使镜头对正产品的中心部位拍摄。
b) 照片应当背景单一,产品和背景有适当的明度差。
c) 照片应当避免强光、反光、阴影、倒影、衬托物。
d) 照片应当清晰地显示外观设计。
4、 视图尺寸
a) 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x 8厘米(细长物品除外),也不得大于15厘米x22厘米。
b) 图片能保证图形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产品外观设计的各个设计细节仍能清晰可辨。
5、 视图色彩
a) 如果需要对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的色彩进行保护,申请人需要在简要说明中特别声明“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
b) 对于简要说明中声明保护色彩的外观专利申请,若属于黑白灰系列的,申请人应当提交黑白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
c) 若属于彩色系列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并且,图片的颜色应当着色牢固,不易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