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和快播网络视频盗版侵权案
案例回看:2013年11月13日,优酷土豆、搜狐视频、腾讯视频、乐视网、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MPA)、万达影业、光线传媒等联合发布“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宣言”,表示将联合对抗百度、快播等日益严重的网络视频盗版和盗链行为,并称已向法院起诉百度、快播,向百度索赔由此带来的损失3亿元。12月27日,国家版权局分别对百度公司和快播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而2014年6月,快播公司再因盗版侵权被开2.6亿元罚单,这是国内有史以来处置侵权的最大罚单。
商务印书馆被盗版
案例回放:商务印书馆的汉译名著和品牌工具书盗版严重,其中,汉译名著的盗版几乎都与互联网巨头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在阅读平台中检索《政治经济学原理》《精神现象学》《美学史》《人性论》《罗马帝国衰亡史》这5本书,均能找到对应的资源,虽然改换了封面,但是内容却是商务印书馆馆图书的扫描版,并宣称这些作品为“授权作品”。工具书盗版情况也不容乐观,“多看”、“掌阅”是国内知名的两家阅读器,用户众多,经抽查两家阅读器内置的“字典”“词典”,发现它们均涉嫌盗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品牌辞书《现代汉语词典》。
央视网起诉土豆网盗播《舌尖上的中国》案
案例回放:2013年10月15日,央视网针对上海土豆网盗播央视网独家版权节目《舌尖上的中国》的内容侵权案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央视网认为土豆网未经许可在《舌尖上的中国》热播期内提供在线点播服务,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法院判决上海全土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4.8万元。
“微博著作权侵权案”
案例回放:2013年8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著作权案作出判决,被告宁波一家化妆品公司被认定为商业宣传,未经许可在微博上转发原告的摄影作品,构成侵权,赔偿1.5万元。这是浙江省首例微博著作权侵权纠纷案。2012年5月,苏州一家服装企业为使微博更吸引人,在微博上使用5张未载明来源等信息的图片,为自己引来一场涉及侵害作品网络传播权的纠纷。北京某图片技术公司称,该服装企业未经允许就擅自发布图片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其赔偿30000元。
舆情解读:截至2013年12月,我国微博用户规模为2.81亿。微博中出现的摄影作品、美术作品、影视作品和录音比比皆是。在这种新兴的交流方式下,人们尽情地创作着作品,传播着作品,使用着作品,但又似乎都不在意什么权利。作为一种即时交互平台,微博的每一次转发,都是一种复制行为。“直接引用”行为及以原创微博的转发行为都存在著作权法律隐患。微博著作权侵权案的出现表明,微博的版权问题已成为法律界和大众所关注的重要问题。
微博是否享有著作权,答案不是简单的是与否,而应当看具体内容。一般微博信息的转发和分享符合微博世界的游戏规则和分享精神。而原创微博和原创图片等可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凝聚了作者的精妙构思和智慧,受著作权保护。严格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在微博上直接引用他人作品,如引用部分为他人作品的全部,如微型文学作品,或他人作品的实质部分,则涉嫌侵犯著作权。郑渊洁、李开复等人就在曾微博上抱怨,其创作的微博内容被剽窃,侵犯了他们的版权,有人概括说:“微博虽小,确有版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东认为,词条和点评的内容如果是作者独立构思的产物,表达了作者具有独创性的思想、感情,就可以构成作品,享有版权的保护。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朱巍也表示,只要具有作者的独创性思维表达,而且这种表达是“有形并可复制的”智力成果,那么就应该享有版权。
微博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界定是个专业、复杂的过程,侵权形式也多种多样。目前,相关版权保护规定比较清晰,但具体到“微版权”的保护实施,却存在着相当的困难。一方面,对其“独创性”的判断存在一定的困难。另一方面,即使已明确判定存在侵权行为,权利救济的方式和途径也存在困难。有法律专业人士表示,如果未经原作者的同意,出于商业目的,随意转发或者使用他人的微博作品,在理论上存在侵权的可能。但反过来说,如果每次转发微博都要事先征求著作权人的意见,微博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因此,如何在微博的传播与著作权的保护之间寻求平衡,值得认真研究。一些公众虽然已注意到微博版权的侵权行为,但却很难采取维权措施,因为“连告谁都不知道”,只能是呼吁自律。由于目前网络著作权立法滞后于实际操作,微博的版权界定还处于空白状态。针对微博等新兴传播手段所引发的著作权纠纷和争议,需从立法层面对所涉及的问题作出更合理、更具操作性的规范,使公众在使用微博等工具进行交流互动时,能对自身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有合理的预期。
“今日头条”版权纠纷:版权生态链需共赢
案例回看:今年6月初,“今日头条”与传统媒体的著作权纠纷引发舆论关注。事件缘起“今日头条”(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在C轮融资时,公司估值达5亿美元。一些传统媒体质疑其版权问题。国家版权局根据权利人的投诉和反映,对“今日头条”版权案展开调查。
“中青文图书遭扫描上网 百度文库侵权案” “免费分享”失去避风港
案例回放:2011年3月15日,包括贾平凹、韩寒在内的50名作家、出版人联合发文谴责百度文库的侵权盗版行为。这使得百度再次陷入知识产权侵权的舆论漩涡。此前,盛大文学亦曾起诉百度文库侵权,称“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同年4月,北京中青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文”)发现百度文库通过扫描方式将他们公司出版的三本图书搬到了网上,造成这三本书的纸质版销量受到影响,在公开发文谴责后,百度文库删除了文档,但时隔不久又将文章搬到了网上。双方几次调解不成后,中青文选择走法律途径维权。2014年1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据悉这是出版单位诉百度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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