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商标法中相关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今天裕阳就来跟大家讲下究竟该怎么办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
一、选择商标撤三申请方式: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二、准备商标撤三申请材料: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的复印件,《商标代理委托书》。
三、提交申请
前往北京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撤销连续三年不适用注册商标办理的申请书件。
四、窗口打码
交完撤销连续三年不适用注册商标办理的申请材料后,需要到打码窗口打码。
五、缴纳商标撤三申请官费
在打码窗口打完码后,前往交费窗口缴纳官费。
六、等待商标局发文
交完费后,就在家里等着查收商标局给你寄发的书件就可以了。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式,不得擅自修改格式。比如: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等。
以上便是撤销三年未使用商标申请流程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可咨询裕阳免费热线:400-660-3336 裕阳成立于1998年,于2016年为止已在知识产权行业服务了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