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海关实行两种“边境措施”:以工业产权权利人申请实施的措施;以及,根据已经登记报备的工业产权数据库,海关机构可主动对涉嫌侵权的商品实行扣押销毁等措施。
西班牙海关的“边境措施”所依据的法律规范是《欧盟关于海关知识产权执法的条例的实施细则(No. 608/2013)》。
对于满足特定条件的侵权商品,西班牙海关可以决定“销毁侵权货物”。如果被申请人未能在异议期内成功提起异议,海关会实施销毁措施。
一、在西班牙生效的欧盟法律规范
作为欧盟的成员国,西班牙受欧盟法律规范的约束。欧盟条例在所有的成员国无差别统一直接生效。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制定的?《欧盟关于海关知识产权执法的条例的实施细则(No.608/2013),以及废除理事会第(EC)1383/2003号条例》,为欧盟建立统一边界、共同抵御假冒商品进口行为提供法律依据。遵循该条例,西班牙海关有权采取“边境措施”,防止假冒商品从西班牙进入欧盟市场。
二、实施“边境措施”的西班牙政府机构
西班牙海关分局(Subdirreción General de Gestión Aduanera)的海关和执行部(Departamento de Audanas e Impuestos Especiales)。
地址:A座2层,Llano Castellano 街17号,28034,马德里
三、西班牙海关“边境措施”的流程
两种实施“边境实施”的方式:一种是由工业产权权利人提出申请,海关机构对涉嫌侵犯其工业产权的进口商品实施“边境措施”;另一种是海关机构主动对涉嫌侵犯工业产权的进口商品实施“边境措施”。工业产权权利人可以在海关机构登记其有效的工业产权,以便于海关机构主动对进口商品实行有效监控。一旦发现涉嫌侵犯工业产权的商品,西班牙海关可以主动扣押或暂缓放行该进口商品,并通知工业产权人有关信息。
海关“边境措施”简要流程
四、刑事处罚
工业产权人申请“边境措施”后,往往会启动针对侵权人的刑事诉讼。
如果在“边境措施”阶段,侵权货物没有直接被销毁并且货物进口商与工业产权人也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工业产权人应当向刑事法庭提起刑事诉讼。刑事法官根据侵权事实,作出判决,包括侵权货物的处理以及侵权人的刑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