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提出异议时必然会考虑一个问题-关于异议成功率的问题。因为现如今商标异议总体的成功率不足50%(包括异议部分成立)。所以我们应该如何保证或者提高商标异议的成功率呢?
中国商标局在审理商标异议案件时通常会考虑一下因素:
1.申请人的注册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
关于驰名商标,需要注意如下问题:由于中国对驰名商标认证后的一系列奖励措施,很多企业为了获得奖励会花费高额的费用去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还由此出现了黑链条。为此,国家对驰名商标认证的机关做了严格的规定来防止类似的事情发生。所以并不是说哪个企业申请了驰名商标就能认定商标异议必然成立。相反,许多国内外的驰名商标,在中国没有申请认定,也按照驰名商标的规定来参照适用。而且在许多发达国家,驰名商标的认定都是以消费者心中的知名度来认定的,并不以行政机关或司法的认定为要件。
2.申请人的注册商标是否为知名商号
关于知名商号,大多情况下,商标与知名商号是一致的,如 “同仁堂”。商务部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进行了“中华老字号”的认定,一大批的知名商号都被认定为了“中华老字号”,毕竟“中华老字号”这个荣誉是历史继承而来的,历史悠久且口碑良好。而且中国现在也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因此,这个评定对商标局在审查商标异议案件时是会把这个认定用作参考的。
3.注册商标是否有其它的在先权利
关于在先权利。如著作权、专利权。比如有已经申请成功的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与新申请的商标一致,那自然异议成立了。著作权在这里通常是指已登记的著作权,因为不必另行举证。《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的第二部分《商标审理标准》第18页3.1里规定:3.1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申请注册商标,应认定为对他人在先著作权的侵犯,该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撤销。
以上几种情况是在异议审查中通常会考虑的情,如果上述条件都满足,产品也相关,那异议成立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除了满足以上三点,还需要重视其它内容才能提高商标异议的成功率。
1.重视他人抢注行为
如果对他人抢注的行为置之不理,久而久之,当想起要保护商标时已经来不及了。如: “狗不理包子”、 “酒鬼花生”、“吉普”等极盛一时的商标由于保护不力而成了通用名称,企业再想保护其商标已经很困难了。
2.收集证据很重要
裕阳知识产权在关于商标异议上建议:商标异议一方面要考虑其成功率,另一方面也是企业对商标进行保护的表现。特殊情况包括他人恶意抢注而限制真正权利人的商标权益、在非常相关的产品上故意打“擦边球”等行为则应当考虑提出异议再努力收集相关的证据。商标异议审查是以书面审理为主,因此,书面性文件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