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请求人增加专利无效宣告理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请求人可以在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增加无效宣告理由,并且应当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
请求人在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增加无效宣告理由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
1.针对专利权人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期限内增加无效宣告理由,并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
2.对明显与提交的证据不相对应的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变更。
那么,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什么情况下会出具无效宣告案件审查状态通知书?
受理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涉及专利侵权案件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应人民法院、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当事人的请求,向处理该专利侵权案件的人民法院或者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发出无效宣告案件审查状态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