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中商标的地址变更是非常重要的,一旦忽视,后果是很严重的。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现在有许多商标所有人知道:商标有效期是十年。认为商标注册证在手,商标就是我的。如果商标所有人名称有了变化他们还知道应做相应的变更。地址发生了变化觉得无所谓,变不变没啥。
注册地址与实际使用地址不一致到底有没有危险呢?
有很多商标所有人没有及时办理商标地址的变更商标被撤销了。有些企业注册商标的时候商标地址与商标所有人企业地址落不一致,导致被其他企业以“撤销三年未使用商标”或其他条规为由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撤销某某企业商标申请。当商标局发函请商标所有人提供使用证据时,商标持有人无法收到国家商标局通知。商标局就会在《商标公告》上发出公告通知,而且该商标权利人肯定仍无回复,导致该商标被注销。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地址也是很重要的。商标所有人商标地址有了变化一定要及时办理相应的变更。避免商标局下发的文件或通知收不到,贻误其它事情。有些大企业为了获得国家某些经济政策,故意将企业营业执照办到有特殊待遇的地区,其实他们的实体并不在那里。其实这样做也蕴含着被“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不知晓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