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变更的主要途径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代理机构一般都会要求客户准备商标变更的材料,具体变更申请材料都有代理机构报送给商标局。目前裕阳代理机构可以通过网报系统,直接提交材料。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