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5050计划”的创业项目,在高新区(滨江)完成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手续并正常运营的,可申请办公场所、 个人住房、公寓租金补贴及贷款贴息。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入选项目
1、办公场所租金补贴
A类、B类:江南区块三年500平方米以内,最高30万元/年
C类:江南区块三年300平方米以内,最高18万元/年
2、个人住房公寓租金补贴
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可申请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租金补贴(最高3万元/年·人,两名及以上留学回国人员组成的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万元/年)
3、企业贷款利息补贴
A类:两年内最高500万元贷款的利息补贴
B类:两年内最高300万元贷款的利息补贴
C类:两年内最高200万元贷款的利息补贴
二、2013年1月1日后入选项目
1、办公场所租金补贴
创业发展:江南区块三年500平方米以内,最高30万元/年
创业启动:江南区块三年200平方米以内,最高10万元/年
2、个人住房公寓租金补贴
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海外博士,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分别享受三年 3000元/月、1500元/月和1000元/月的补贴
3、企业贷款利息补贴
创业发展:三年内最高500万元贷款的利息补贴
创业启动:三年内最高200万元贷款的利息补贴
注:1、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按照现行规定有关标准(按1.5元/平方米·天、人均10平方米);入驻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办公用房补贴按照实际租金价格、人均15平方米给予补贴,生产厂房按实际租金的80%给予补贴。以上补贴与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房租补贴政策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
2、个人住房公寓补贴与“千人计划”专家(重点类项目申报人)购房安家补贴政策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
3、企业贷款利息补贴与留学人员与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
三、申报所需材料
1、办公场所租金补贴
(1)“5050计划”入选创业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办公场所使用情况说明(附件2);
(3) 企业最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工商部门出具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租房合同、房租发票(需审核原件)
(5)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5050网站企业信息汇总表
2、个人住房公寓租金补贴
(1)“5050计划”入选创业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5050计划”个人住房公寓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3);
(3)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审核原件);
(4)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租房合同和房租发票复印件(审核原件)。
3、企业贷款贴息
(1)“5050计划”入选创业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最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工商部门出具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贷款合同及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审核原件)。
(4)5050网站企业信息汇总表
办理地点:
高新区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江南大道100号区政府大楼2楼122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