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知识产权而言,好像并不存在一劳永逸这一说法。商标到期要续展,专利可能被无效,作品被抄袭的案例也比比皆是,一个个听上去都是不让人省心的“小麻烦”。麻烦虽多,但是每一个都有对应的解决方法,可以对症下药。今天,我们就先来说说如何应对专利无效这个“小麻烦”。
用文艺一点的方式表达,专利无效就如同一场空欢喜。在专利申请成功之后,因为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就可能被宣告无效,此项专利权就会被视为自始不存在。而这里说的“不符合的条件”,具体而言,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
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专利申请不合法】
包括: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重复授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
一项被授权的专利,就如同一个暴露在大众视野的靶子,不知何时专利无效的箭簇就会飞驰而来。现在既然知道了会被无效的可能的原因,为了避免被箭簇所伤,在技术的产生和专利的申请阶段,就要开始有意识地做好准备。
在技术研发阶段,首先做好专利检索工作,避免重复研制,同时也可判断该项技术成果是否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在研发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申请时,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中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等内容明确规定,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但是做好上述这些就足够了吗?当然没有。以上的工作,如同战争的堡垒搭建。当战争开始的时候,可以依靠堡垒一时,但时要取得胜利,还是需要主动出击。
9月13号(本周三)下午13:30,《专利战争的特种作战--中、美专利无效程序的最新实务与战略应用》主题沙龙,在浙江科技大市场二楼报告厅举行。
两位权威嘉宾,全面解析如何应对无效挑战、如何使无效程序成为对抗战术、如何交互应用国内的无效程序作为致胜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