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的美好时代》《西游记》风靡多国,莫言、曹文轩的作品畅销书店,“春节联欢晚会”成了当地的“网红”……这些发生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上的真实故事,为中国文化“走出去”增添了新的注解。“一带一路”建设,正在成为中国文化 “走出去”的新空间。
在近日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现场,几位坦桑尼亚嘉宾分享了这样的故事:在坦桑尼亚,看电视曾是件很奢侈的事,一个月的数字电视费曾高达50美元。中国企业不仅带来了先进的技术,使每月的费用骤降到3美元,而且还带来了中国的影视作品,受到当地民众的广泛喜爱。同时,大家还表示,中国不断提升的著作权保护水平,既加速了国内文化产业的发展,推动了文化产品的创作日趋繁荣,也为文化产品“走出去”保驾护航,惠及百姓。
的确,近年来,中国政府全面加强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通过逐步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政策体系,出台相关举措,使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有了进一步的改善,文化市场日益呈现繁荣景象。在“一带一路”沿线的东非地区,近年来每年有超过50部中国电影和1200集电视剧被翻译成斯瓦希里语,在当地放映并广受好评。中国动画片《超级飞侠》已销售到70多个国家和地区,覆盖了欧美大部分区域。这些已经取得的成效,为“一带一路”建设渲染了亮丽的底色。
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是当今世界文化发展繁荣的主要渠道,也是世界文明日益多元、相互包容的时代标签。通过文化交流与合作,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才能增强相互信任、加深彼此感情、共谋发展大业。我国发布的“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提出,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国际合作机制,加快“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以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工艺美术、创意设计、数字文化为重点领域,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实施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在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与开发中的合作,积极利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推介文化创意产品,推动动漫游戏产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发展;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推进互联网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这些振奋人心的举措,激励着我们进一步加强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动文化交流迈上新台阶。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中华文化中的“和合”思想,和而不同、多元包容的价值观,奠定了“一带一路”合作共赢的思想精髓,得到了越来越多沿线国家民众的共鸣和认同。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推进文化交流更具深刻含义。事实上,欧美文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一直看重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的文化产品走出去,同样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只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促使“一带一路”的文化交流提升水平,共同发展。
“一带一路”描绘了令人向往的美好蓝图,也给文化交流带来了重大历史机遇。按照中国提出的将“一带一路”建成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的指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文化交流合作,打造新模式、探索新机制,深入开展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才能在新丝路上演绎新辉煌,绘就新篇章,促进不同文明的共同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