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6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验收评审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7〕40号)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单位对2016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承担单位整体工作开展情况和评议项目进行了量化考核,并组织专家进行了验收评审。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试点地方全面总结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单位的工作经验,加大工作成果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水平。同时,要认真督促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工作单位进行整改,严格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及相关报告于6月30日前书面上报至保护协调司。保护协调司将按有关通知要求再次验收。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附件:
2016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验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