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镇街、园区、平台:
为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壮大产业规模,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根据《关于开展杭州市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认定工作的通知》(杭服办[2017]1号)文件,现开展市级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申报工作,请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园区、平台根据《杭州市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认定标准》(附件3),结合辖区内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认真研究,按照《杭州市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认定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合力推动我区健康(养老)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同时,于5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行文上报至区发改局(服务业办),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内网西湖发改-综合科-李薇。
附件:
1、关于开展杭州市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认定工作的通知(杭服办[2017]1号)
2、杭州市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认定申请报告编制大纲3、杭州市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认定标准
西湖区发改局(服务业办)
杭服办〔2017〕1号
各区、县(市)服务业办: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4〕74号)、《杭州市健康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杭政办函〔2016〕115号)、《杭州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市委办发〔2016〕56号)和《杭州市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杭服办〔2010〕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市级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认定工作。原则上,重点类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由现有培育类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提升,初次认定的为培育类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经认定的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将发文通报,并给予授牌和资金补助。
请各区、县(市)服务业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好申报工作。通过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推动健康(养老)产业集聚、集约发展。
杭州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