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的通知》(浙高企认办【2017】1号)和《关于更名企业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的通知》(浙高企认办【2017】2号)的要求,现请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报送2016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同时做好2017年度企业更名的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网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
二、截止时间:
3月9日(2017年度名称变更企业提交年报)
3月16日(2017年度名称变更企业提交纸质更名材料)
5月20日(非2017年度名称变更企业提交年报)
三、其他事宜:
1、企业五证合一属于核心信息变更,不属于名称变更。
2、如有企业因关停、破产等原因未能填报年报的,请提前告知。
3、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滨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