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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17年五月份的重点科技项目都在这里!
来源: 2017-07-06 12:00:00 阅读(857)
摘要:这篇文章集结了浙江省五月份政府重点科技项目,主要包括:中小微企业申报认定、研究院建设申报、市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等重点项目。

  这篇文章集结了浙江省五月份政府重点科技项目,主要包括:中小微企业申报认定、研究院建设申报、市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等重点项目。(排名不分先后,按项目截止日期进行排序哦~~)

  2017年度第一批萧山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条件

  萧山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认定对象为萧山区各科创园内已经通过备案并注册1年以上企业。基本条件:

  1、在萧登记注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

  2、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制造类企业研发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5%,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40%。

  3、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且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6%。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专有技术和主导制(修)订的标准(含已获得受理通知书的专利)。

  5、企业财务制度健全,依法诚信纳税。

  二、申报要求

  1、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经科创园和主管部门盖章,由各科创园填写《萧山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至区办事服务中心。书面材料主要包括:

  (1)《萧山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6年成立企业按连续12个月提供财务材料数据);

  (4)企业研发费证明材料(研发费用明细帐);

  (5)研发人员证明材料(申报前一月度全体职工工资发放清册、研发人员名册);

  (6)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未授权的专利提供受理通知书);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荣誉等);

  (8)承诺书。

  2、各科创园要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做好申报辅导工作,按时汇总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

  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5月10日。

  2017年省级企业研究院建设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主办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00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研究开发费用达到1000万元以上,专职研发人员50人以上,相对集中研发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设备原值总额1000万元以上;

  (二)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不包括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或独占许可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已拥有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包括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

  (四)已有效整合企业内外部各类创新资源,有相应组织架构、资金投入、制度建设、运行机制;

  (五)主办企业近3年内无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和税务等违法行为。

  对培育、做强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显著作用的企业,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其它要求

  (一)此次申报工作统一在“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上进行,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请各申报企业在网上注册登记后填写相关材料。

  (二)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会同发改、经信部门在网上做好申报材料初审工作。

  三、申报时间

  请各设区市于2017年5月2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并及时提交。

  2017年第一批杭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一、市级高企认定条件

  认定市级高企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较不低于10%;

  (四)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农业类高新技术企业放宽到30%以上);

  (五)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3000万元(含)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

  (六)有比较规范的生产、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七)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一)申请认定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必须提交《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以下材料:

  1、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2、本单位情况简介(包括科研、生产及销售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场地、设备、生产规模、人员组成及内部机构设置情况,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财务管理制度情况等内容)。

  3、企业上月财务会计报表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4、本单位技术开发费的提取和使用证明。

  5、本单位技术性收入、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证明。

  6、本单位专职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

  7、本单位研制或生产的高新技术成果、产品或技术的鉴定(验收、评审、登记)证书、技术标准、测试或质检报告等。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企业申报2017年第一批市级高企以纸质材料上报,各区、县(市)高企认定办负责受理,形式审查,组织评审,以书面形式提出认定意见和建议(盖章)。

  (三)市高企认定办根据区、县(市)高企认定办的意见和建议,市高企认定办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组织核查,尤其重点审查在市级以上孵化器(含市级)里孵化的市级高企,组织公示且无异议后,由市高企认定办下发文件,并颁发市级高企认定证书。

  三、时间要求

  各区、县(市)认定办2017年5月30日前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件材料和汇总表(盖章)各一式一份装订成册(A4纸白皮封面,禁用活页、文件夹等)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到市高企协会。

  2017年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一、评价范围

  2011年和2014年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材料要求

  请组织相关企业做好评价材料填报工作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有关数据指标请按2016年底数据填写,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16年会计报表填写。来函请注明相关负责人员的联系方式。

  三、其他事项

  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复核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将公告撤消称号并摘牌。

  各有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并借此机会,对本地区、本单位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深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本项目于2017年5月31日停止申报。

  项目申报做得好,企业发展好,奖金领得早。国家和政府为了支持创业创新开设了众多项目,企业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

  从裕阳多年的经验来看,虽然项目申报的程序可能复杂了点,但是资助和补贴也是多多哦~~

  更多项目申报资讯可到裕阳平台查看,遇到相关问题,大家也可以拨打客服热线400-660-333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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