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资讯详情页
我国正式启动专利产品备案工作!
来源:国知局 2022-12-09 10:52:53 阅读(3162)
摘要: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认定”的原则,由试点平台统一提供专利产品备案的公益性服务。在备案过程中,试点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全年开放。

为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重要部署,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探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



《通知》明确,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认定”的原则,由试点平台统一提供专利产品备案的公益性服务。在备案过程中,试点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全年开放。



一、备案条件


(一)备案主体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


2.备案主体应当是制造、销售专利产品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


(二)备案产品条件


1.备案产品至少涉及一项有效专利,且该一项或多项专利不存在权属纠纷;


2.已取得较好的市场经济效益;


3.备案产品不受《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 (2019)》中的产业分类限制。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同一型号或品种的产品应作为一件产品进行备案,如某企业的手机 X30 型号可作为备案产品,不同颜色、大小、配置等应归类为同一备案产品。


2.相同产品不得重复备案,如同一备案产品涉及不同企业,应由相关方自行协商一致,由其中一方进行备案。


3.一家企业可选择多件产品进行备案。申请备案的企业可参考《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 402-2022),择优选择产品进行备案。


二、备案流程


1.申请备案的企业登录试点平台并注册,进行实名认证,填报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和诚信承诺书;


2.试点平台审核通过后,企业填报备案产品的基本信息、 经济数据,声明所使用专利的情况,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审核;


3.试点平台对备案产品信息进行核查,通过后即备案成功。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操作手册》


裕阳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裕阳公众号,随时获取裕阳动态
相关新闻
  • 国知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查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部分专利业务办理方式和审查规则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国知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 | 2022-12-12 | 阅读(2487)
  • 我国正式启动专利产品备案工作!
    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认定”的原则,由试点平台统一提供专利产品备案的公益性服务。在备案过程中,试点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全年开放。
    专利产品备案 我国正式启动专利产品备案工作 | 2022-12-09 | 阅读(3162)
  • 海牙体系——单独指定费变更:日本、加拿大和匈牙利
    从2022年12月1日起,关于海牙协定的工业设计国际注册/续展费用将有所变化,提交指定日本、加拿大和匈牙利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以及续展时请注意。
    海牙体系 日本加拿大匈牙利外观设计 | 2022-12-02 | 阅读(4496)
  •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印发
    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体系,提升知识产权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充分发挥鉴定在执法和司法中的积极作用,深化知识产权管理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中的合作,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现就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制定本意见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 | 2022-12-01 | 阅读(4291)
  • 国知局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
    关于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探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工作部署,推动专利在产品端、产业端转化见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利产品备案工作 专利产品备案 | 2022-11-30 | 阅读(4121)
热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