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景区分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推进杭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57)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杭州市2022年高价值专利组合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三、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
01 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或运营能力,能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
02 申报单位拥有自主核心发明专利,已拥有的与培育工作涉及产业技术领域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30件,开展专利布局;
03 申报主体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和较强研发实力,技术研发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04 企业稳定经营3年以上,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其中近三年平均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年平均研发经费占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
四、其他要求
01 申报单位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信息平台,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
02 申报项目的技术领域属于上述支持领域。围绕相关技术领域已有一定的研发基础,并有专利化、产业化应用的可行性调查和相关计划。预期专利成果对于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
03 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获得中国专利奖企业;
04 申报对象只限申报一个项目(高校以学院为单位,其他以独立法人为单位);
05 如联合申报项目,申报时有效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仅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及一家合作单位。
五、验收条件
01 项目期满生成1个结构优良、布局合理、对促进产业发展具有支撑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或专利池,其中至少包含50件有效发明专利及10件国际专利合作协定(PCT)申请;
02 项目期满应围绕相关领域产业链核心技术形成研究成果,开展专利布局和收储、许可、交易等业务;
03 项目培育期内,企业主导产品销售收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围绕专利池或专利组合开展的运营收入均有显著增长。
六、申报材料
01 项目申报表两份,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一份)(包括但不限于企业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纳税等证明企业资质、经营情况,专利权证明文件,2021年专利销售收入占比的财务证明,及其他申报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装订整齐后报送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景区分局)。
02 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景区分局)签署推荐意见、盖章,并在网上申报系统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后,纸质材料报送至浙江省知识产权服务与研究中心
七、受理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企业上报时间截止2022年6月24日,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景区分局)上报时间截止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