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萧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备案工作的通知》,企业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备案范围
依托单位属萧山区统计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建有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无需提交资料,直接纳入备案名单。
备案条件
申请备案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或申请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2、研发经费实行单独建账核算,上年度研发投入一般不低于50万元。
3、有一支较稳定的研发队伍,研发机构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
4、具有相对独立的科研场地和科研设备。
5、企业诚信经营,发展良好。
备案方式
1、企业申报。
企业进行网上备案,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上传附件材料,附件上传内容为:加盖企业公章的备案表扫描件、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上年度及申报前一个月财务报表。企业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请各备案企业认真如实进行网络数据填报。
2、属地审核。各平台、镇街要对属地企业提交的材料在线进行审核,并通知企业完成网上补充完善材料。平台、镇街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9日,请各属地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
来源: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