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11月27日,有媒体报道称,爱玛科技遭遇专利诉讼,原告浙江一企业近期将爱玛科技等公司诉至杭州中院,后者已于11月26日正式立案(编号:2019浙01民初4159号),案由为“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涉嫌侵权产品是爱玛科技的in麦车型,涉诉金额约3000万元。”
随后,新京报记者与爱玛科技方面取得联系,爱玛科技告诉新京报记者;“我们知道这件事了,但是公司还没有收到应诉通知书,是那个企业发了一个微信照片给我们的保荐代表人。”
针对涉嫌侵权产品和涉诉金额,爱玛科技表示:“我们还在排查,但是in麦车型我们是有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我们自己有专利保护。”
爱玛科技告诉新京报记者:“公司受到了恶意诉讼,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应诉通知书。公司不存在侵犯他人外观专利的情况,此事不会影响爱玛科技上市进度。至于诉讼,爱玛科技会积极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涉诉车辆为爱玛自有知识产权车辆,合法有效。”
2018年6月29日,证监会网站首次发布爱玛科技预披露招股书。2019年9月5日,证监会网站发布爱玛科技预披露更新。周杰伦代言的“爱玛电动车”继续冲击A股上市。
爱玛科技前身为天津市泰美车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004年步入电动自行车行业,是中国最早的电动自行车制造商之一。爱玛科技的主营业务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共有经销商超过19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