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关于核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标志'特殊标志登记的公告”,公告显示,登记人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为《商标注册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类至第45类。有效期限为2019年08月27日—2023年08月27日
关于核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标志”特殊标志登记的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标志
国家知识产权局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