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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罐茶”商标维持有效!
来源:裕阳IP 2019-06-19 01:20:15 阅读(36986)
摘要:“小罐茶”商标维持有效!


2019年6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第16791551号“小罐茶XIAOGUANTEA”商标的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认为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小罐茶XIAOGUANTEA”商标予以维持!


争议商标


2015年4月23日,北京小罐茶业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将“小罐茶XIAOGUANTEA”商标注册在第30类中,并于2016年6月获得核准注册。2018年1月,有申请人对其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北京小罐茶业有限公司提出该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没有也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小罐茶”、“XIAOGUANCHA”既不是词典中的固有词汇,也不是行业内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小罐茶”商标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固有显著性,且通过长期宣传使用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小罐茶”商标已经和北京小罐茶业有限公司形成了稳定的对应关系。


此外,北京小罐茶业有限公司递交了包括:销售门店列表、2015-2017年度审计报告、商标使用授权合同及许可使用的商标注册证等一系列主要证据。


国知局认为:申请人提供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小罐茶”是国家标准规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通过北京小罐茶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在案证据可以证明“小罐茶XIAOGUANTEA”商标在获准注册时经宣传使用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的显著特征,北京小罐茶业有限公司对“小罐茶”商标产品进行了大量的销售与宣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北京小罐茶业有限公司与“小罐茶XIAOGUANTEA”商标之间建立了紧密的对应关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国知局裁定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小罐茶XIAOGUANTEA”商标予以维持。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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