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企业: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增强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开发区专利试点企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开发区内注册并纳税。
(2)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专利分管领导和负责专利管理的部门,配备有专利专职工作人员,有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和专利工作绩效考评制度,专利工作贯穿于企业的技术开发、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个环节。
(3)企业专利创造能力较强。企业历年累计有效专利折算分值达到10分(含10分)以上,且近两年申请专利折算分值要求达到5分(含5分)以上。(分值计算方法是:国内发明专利每件6分,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每件2分,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每件1分;国外(美、日、欧)发明专利每件10分,国外实用新型专利每件4分,国外外观设计专利每件2分;获得国家专利金奖每件20分、优秀奖每件10分;参加杭州市工业设计大赛获得金奖每件6分、银奖每件4分、铜奖每件2分)。
(4)专利产业化情况良好。专利实施率不低于30%,企业专利产品年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含);专利产品年产值1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占总产值60%以上;专利产品年产值500万元(含)-1000万元且占总产值80%以上。
(5)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企业近两年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控侵权的企业,处于诉讼期间的,暂不受理。
二、报送材料
(1)开发区专利试点企业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专利制度和专利概况。内容包括企业概况、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专利制度建设情况、人员配备情况、企业专利申请、授权以及保护情况、专利实施情况及实施效益、企业开展专利工作的思路和设想等;
(4)企业专利汇总表、企业历年授权专利证书首页复印件、专利最近一次缴纳年费的发票复印件、2016年以来企业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专利产业化情况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须打印装订1份,材料1、4同时提供电子文本件(发送至开发区科技局邮箱hedatech@163.com)。
三、报送时间
申报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