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双十一”,想必没有人会感到陌生吧。这个词堪称男人听了流泪,女人听了疯狂。双十一起始于2009年11月11日,在之后的几年里为各个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创造了一个又一个销售额记录。直至2014年10月末,阿里发出通告函,称阿里集团已经取得了"双十一"注册商标,其他电商企业不得在使用。京东临时把“双11”改为了“11.11”,并于2016年10月12日申请注册了35类第21547599号商标,但接连被商标局和商评委驳回了。
京东于2016年10月12日申请注册了35类第21547599号商标,如下图所示:
商评委于今年5月17号发布了关于该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引证商标一
广州红谷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11年05月05日申请注册第35类。
引证商标二
欧芭化妆品(厦门)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30日申请注册第35类。
根据《商标法》申请在先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京东申请的“11.11及图”商标明显晚于引证商标,而且还是和引证商标同一类别的近似商标,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怎么可能通过呢?
虽然如此,京东也不必感觉焦虑,毕竟还有“618年中大促”活动。作为与“双11”遥相呼应的又一大全民网购狂欢节 ,影响力又怎么可能弱呢?
只是,京东没有像当初阿里警告行业竞争对手禁止其使用双11标识那样做, 而是宣布“618”商标不自己独享,友商随便用。情商高下立见!
事实上,从《商标法》来看,京东这招无偿开放的举措,也是极其明智的。
当一个商标标志逐步演变变成行业通用名称,不再具备一个商标必须具备的显著性特征,极有可能陷入被无效宣告的窘境。
现在,京东“618”店庆日已然演变成电商扎堆促销的年中购物节。这个时候,不选择对外开放“618”商标使用权,很有可能被商家申请撤销。不得不说,京东这步棋实在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