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著名女演员奥黛丽·赫本的后人状告苏州一餐厅,索赔100万。
听到这个“赫本”,第一反应应该想到是著名女演员奥黛丽·赫本。
那这家店,跟奥黛丽·赫本有没有关系呢?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报道,近日,著名女演员奥黛丽·赫本的后人,状告赫本餐厅。该餐厅侵犯了奥黛丽·赫本的姓名权和肖像权,要求赔偿100万元。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侵权案件。
庭审中,奥黛丽·赫本后人的代理律师称,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金海华赫本时光餐厅,不管是店名,还是装修以及菜单,都大量使用奥黛丽·赫本的姓名及其肖像图片,还通过公众号进行商业宣传。
奥黛丽·赫本的后人认为,“赫本”餐厅在未取得授权同意的情况,擅自使用奥黛丽·赫本的姓名、肖像从事餐饮业经营牟利,并且在网络宣传中有贬损、丑化赫本的内容,属于明显侵权。
对此,餐厅认为,使用奥黛丽·赫本的照片不是出于经营牟利,而是单单因为店主喜欢赫本,所以才会放在店面里。并且也从未对奥黛丽·赫本有过侮辱、诽谤的行为。
侵权,到底适用于哪国法律?
奥黛丽·赫本后人认为侵权行为发生在苏州,应当适用中国法律。
而餐厅则认为,在中国法律框架内,肖像权、姓名权都属于人格权,我国民法通则仅仅保护在世公民的人格权,对于去世后人格权的保护限于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
因此适用中国法还是赫本后人目前居住地意大利法律,有待进一步查明。
餐厅代理律师汪彧杲说,本案涉及到一个外国人,而且是一个已经去世的外国人。人格权应该根据哪个国家的法律来保护,那么目前从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来讲,对于死者的人格权的保护是有法律缺失。
奥黛丽·赫本后人的代理律师汪丰说,针对这类的侵权行为,第44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我们认为还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主,而不是被告居住地意大利当地的法律。
据了解,该案还将继续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