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遭品牌侵权一案 昨日发声明……
林志玲诉商家品牌侵权案胜诉:不要再误导消费者
林志玲发表律师声明
5月23日,林志玲发微博表示“感谢法律最终还事实以真相,盗用名字的商标被判决无效了。希望这些商家以后能恪守诚信经营的商业道德准则,不要再通过这样不合法的方式误导消费者了。”
据悉,此前市场上出现了一款名为“林志玲linzhiling”的化妆品盗用林志玲姓名生产、销售,并且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她的肖像对产品进行宣传推广,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其代言,被林志玲诉至法院。
目前,盗用她名字的商标已经被法院判决无效。
标注“原产国台湾”,无印良品又被罚20万
4月2日,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因未妥善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销售错误标注“原产国台湾”的商品,被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罚款20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显示,2017年8月5日,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从日本原装进口外包装上印有“MADE IN TAIWAN 原产国:台湾”字样的钢制室内晾衣架商品119个,通过淘宝网官方旗舰店和线下门店进行销售。
当事人未妥善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导致上述商品进入市场销售,已销售数量无法统计。
案发后,当事人对涉案商品外包装进行更换和整改。
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案发后将涉案商品下架并销毁外包装,检查总队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
据悉,今年1月30日,无印良品因赠阅《2017年秋冬家具目录册》插附的地图中存在台湾标记错误等问题,被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通报。
相关案件成为该部门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中通报的第一批典型案件。
称哔哩哔哩擅播《中国有嘻哈》,爱奇艺起诉索赔100万
因认为其拥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节目《中国有嘻哈》被网站“哔哩哔哩”未经授权擅自播出,爱奇艺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由将该网站运营者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爱奇艺向法院诉称,《中国有嘻哈》作为平台2亿元投资自制节目,而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在其运营的网站“哔哩哔哩”上非法向公众提供该档节目片段的在线播放服务。
爱奇艺称,哔哩哔哩网站用户量庞大,且侵权时该档节目正处于热播期内,在该网站上的播出严重分流了用户,给爱奇艺造成巨大的损失,由此爱奇艺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100万元、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