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衢市科发知〔2018〕5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衢州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现开展2017年度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衢州市范围内纳税并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已认定为市级专利示范企业的除外)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有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专利产品开发和专利技术实施对企业发展产生明显推动作用。
2.专利管理制度健全,专利申请、实施、保护、管理和信息利用机制完善,有专利管理机构和专利管理人员。
3.在近二年中,没有侵犯过他人知识产权。
4.累计拥有10件以上各类授权专利或2项以上发明专利。
5.专利技术产品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并占企业年销售总额的25%以上。
三、报送材料
1.衢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1);
2.企业专利制度和专利工作概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专利制度建设情况、专利申请、授权以及保护情况、专利开发、转让及实施效益情况、企业财务报表(纳税证明、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等相关材料;
3.企业有效授权专利清单(附件2)及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
4.专利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利税情况表;
5.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四、报送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供电子版一份。
2.申报材料应由县(市、区)科技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巨化集团公司签署初审意见;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日。
4.县(市、区)科技局根据申报情况附推荐函1份。
附件: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