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侵犯重点企业知识产权行为见成效】
据了解,“龙腾”行动是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部署开展的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从今年9月1日开始,为期3个月。该行动聚焦重点企业的主要知识产权,以小家电、手机类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生活日用品、节日产品、特色商品等主要传统优势产品为重点,并以出口到非洲、中东、拉美以及出口“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航线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协助企业维权。
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等区域海关利用区域合作优势,建立案件打击快速反应和联动机制。对涉及范围广、案值大、社会影响深的案件,海关总署将实施督办,并充分利用与境外海关行政执法互助渠道,在情报支持、证据收集、案件核查等方面为“龙腾”行动重点企业海外维权提供支持。
在加大打击侵权行为力度的基础上,“龙腾”行动还通过对企业的精准服务,使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增强主体意识,主动参与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来。针对即将到来的外贸旺季,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国家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进口或者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购假货谁负责?电商法草案二审强化平台责任】
电子商务法草案31日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进一步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其中,对于电商平台内出现侵权假冒情况,草案强化了电商平台应承担的责任。草案二审稿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比之下,原草案规定,电商平台“明知”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依法采取删除等必要措施。
业内人士指出,从“明知”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表述变化,对电商平台经营者治理假货提出了更明确、更严格的要求。通过强化电商平台对侵权假冒行为的责任,体现了立法对知识产权的进一步保护。同时,根据草案二审稿,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对损害扩大的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草案二审稿的修改条款进一步体现了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义务的规范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强化。